新闻中心

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、院长胡毅峰,被公诉

原标题: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、被公诉院长胡毅峰,内蒙被公诉

据最高检官网2月24日消息,古自高级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、治区组书院长胡毅峰涉嫌受贿、人民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,法院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原党毅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记院由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长胡近日,被公诉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内蒙

(资料图)
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毅峰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治区组书听取了辩护人的人民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胡毅峰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、法院盟长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,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,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离职后,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去年9月30日消息,胡毅峰被开除党籍。

经查,胡毅峰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违反组织原则,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违规选拔任用干部,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;家风不正,对子女失管失教,道德败坏;执法犯法、以案谋私,大肆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,大搞权钱交易,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胡毅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胡毅峰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去年4月22日消息,胡毅峰被查。

公开履历显示,胡毅峰出生于1954年5月。2003年,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,2008年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、党组成员,201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2018年1月卸任。

胡毅峰被查被查后,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,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严格党内政治监督,坚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要从政治上切实增强肃清流毒影响的责任感紧迫感,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、绝对纯洁、绝对可靠。

上一篇:换季穿衣不想“翻车”?最重要的是掌握这3个精髓,优雅得体 下一篇:08-14别克老英朗汽车内饰改装中控配件装饰仪表台防晒隔热避光垫

Copyright © 2024 江苏古星路桥科技销售部 版权所有   网站地图